发改委: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
北京商报讯(记者 陶凤 实习记者 陆珊珊)7月12日,国家发改委印发《\”十四五\”新式城镇化施行计划》,《计划》着重,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定位,树立多主体供应、多渠道保证、租购并重的住宅准则,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职责,稳地价、稳房价、稳预期。树立住宅和土地联动机制,施行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准则,支撑合理自住需求,遏止出资投机性需求。<\/p>
延伸阅览:国家发改委:新建修建严厉限高,不得新建500米以上修建<\/p>
发改委: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
北京商报讯(记者 陶凤 实习记者 陆珊珊)7月12日,国家发改委印发《\”十四五\”新式城镇化施行计划》,《计划》着重,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、不是用来炒的定位,树立多主体供应、多渠道保证、租购并重的住宅准则,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职责,稳地价、稳房价、稳预期。树立住宅和土地联动机制,施行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准则,支撑合理自住需求,遏止出资投机性需求。<\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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